2010年度毕业生书费清算及新学年收费工作正在进行,为了方便快捷安全地收取新学年度收费退费工作,财务处将与各系共同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学院财务处做好以下工作:
1. 2010年5月,财务处与高新邮政银行签订代扣学杂费业务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收费标准代扣学杂费一次,并确保学生存折资金安全(存折及密码遗失,学生自负责任)。
2. 财务处负责按学费金额的0.7‰ 支付银行代扣手续费(学生承担异地存款手续费)。
3. 财务处保证学生到校后能及时领取学费收据。
4. 将学校奖学金及相关经费汇至此存折。
5. 确保在每年8月底前,将毕业生的书费结余款,退回此存折(该存折需有存款缴费记录)
各系应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 要求学生认真填写“银行存折信息表”,各系应严格核对该表中的学号、姓名、存折号及身份证号信息。以确保日后缴费、退费准确无误。
2.要求学生在南昌市所辖邮政银行办理存折(学院代办的存折有效 )并设置好个人密码。
3.要求学生在2010年8月20前存足学杂费,多存不限由本人凭密码自由支取。
4. 应告知学生需承担异地存款手续费,省内最高10元,外省最高20元.(是所有银行中费用最低的),存款时至少应多存十元至二十元以保证学费足额。
5.该存折必须妥善保管至毕业,若有退费及奖学金发放将汇入此存折 。
6.校园南门口有邮政网点,便于学生办理存取款业务(包括遗失补办业务)。
7.告知新生保留学校代办的邮政存折至毕业,避免日后重复办理核对信息的麻烦。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