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西外语外贸财务处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关于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第二批)
时间:2020-11-02 16:02:05     次浏览    来源:
各缴存单位: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方便职工查询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我中心与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建行南昌城建支行)合作为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做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对象

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信息准确且为“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功能

(一)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二)可通过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柜台及自助设备进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直接转账至本人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具有银行银联卡的功能,并免收卡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流程
(一)建行南昌城建支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利用银行系统资源对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
(二)对于发卡行无法确认身份证信息准确性的职工,我中心将及时与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名单返回至发卡行;
(三)发卡行接到缴存单位所有正常缴存职工准确信息后完成联名卡的制作并送至缴存单位;
(四)缴存单位配合发卡行将联名卡发放至职工本人。
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工作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缴存单位应积极向职工做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缴存单位应配合我中心完成好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的核实工作;
(四)缴存单位应及时准确的完成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分发工作。
........................特此通知。

各部门请下载附件公积金联名卡信息进行填写打印,部门汇总后于2010年3月18号前交财务处

.....公积金联名卡信息表.xls

  

.


..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财务处

联系电话:0791-88352633

院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