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为保证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年终报账有关工作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预算执行进度
请各部门务必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及节点办理支付手续。截止12月底未使用完毕的2020年运行经费、2019年省财政专项项目结转资金将被省财政厅收回统筹,如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省级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建设资金、电商发展研究中心一期二期建设资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资金、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资金、“特聘兼职教师”补助经费等。
二、往来款项清理
(一)2020年12月5日起,所有部门及个人停止办理各类借款并做好暂借款项的清理核销。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核销的暂借款,请出具书面说明,由经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交至财务处。
(二)请各相关部门于12月24日前将应收未收的各类款项(含合同租金、水电费等)及时催收入账,以保证年度各款项及时足额入账。
(三)请已预开发票而款项仍未到账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催收款项,需于2020年12月24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四)预付款或按合同约定已经支付的进度款,请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及时向对方单位催促索取发票冲账。
三、年底关账及年后开账时间安排
2020年关账时间:2020年12月24日,超过该时间节点的报账单据将存在财政国库系统无法顺利支付的风险。
2021年开账时间:2021年元月15日左右,请合理安排报账时间。
财务处
2020年11月30日